入職條件
(a)(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註1]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或
(ii)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高級程度科目考獲E級或以上成績,以及在香港中學會考另外三科(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註2]/C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2]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
(c)具備1年與教育相關的工作經驗;
(d)具備照顧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有經驗者優先;
(e)已完成「照顧不同學習需要」普通學校教學助理培訓工作坊者優先;
(f)中英文良好;
(g)熟悉中英文輸入法及電腦操作者優先,例如文字處理、試算表及簡報軟件;以及
(h)面試者或須接受測試及/或筆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