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專責教育主任(教育心理)主要負責以下職務-
(a)為在學習、情緒和行為上有問題的兒童提供專業評估服務,以及向該等兒童的家長和教師提供諮詢服務;
(b)為學生輔導人員、學校發展主任、其他專責人員及教職員等提供專業意見;
(c)在照顧學生差異方面為學校提供支援並協助其發展;
(d)支援學校處理危機及緊急事件;
(e)督導其他初級人員,包括二級專責教育主任、督學和助理督學,並向他們提供專業意見;以及
(f)協助進行公營中小學和特殊學校教育心理服務的策劃、訂立基準和質素保證工作,以及領導有關上述服務的研究和發展工作。
聘用條款
(i)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三年。合約期滿後,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ii)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iii)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iv)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薪酬及福利
總薪級表第34點(每月港幣70,590元)至總薪級表第44點(每月港幣105,175元)[附註(1)]
附註
(1)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2)為廣周知,經本地評審的學士學位屬資歷架構第5級別。雖然資歷架構第5級別亦涵蓋其他資歷,但就是次招聘而言,只會接納相關科目的學士學位資歷。有關資歷架構的詳情,可瀏覽資歷架構網站(www.hkqf.gov.hk)或致電37933955查詢。
(3)假如新入職員工成功通過試用或合約期而其後轉為按新長期聘用條款受聘,他/她便符合資格參加公務員公積金計劃(公積金計劃)。政府對公積金計劃作出的供款,包括強制性及自願性供款,按累進供款率計算,供款率為合資格員工實任職級基本薪金的5%至25%,按員工按公務員條款受聘並完成的無間斷服務年期遞增。一般而言,當合資格員工完成三年的無間斷服務年期並轉為按新長期聘用條款受聘及加入公積金計劃時,上述的政府供款率為15%。有關公積金計劃的詳情,可瀏覽公務員事務局網站(www.csb.gov.hk)。
(4)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5)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廣告內的職位。
(6)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眾多,教育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
(7)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筆試/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8)截止申請日期臨近時,網上申請系統可能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9)教育局會嚴格按照有關個人資料的政策,使用申請人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並會按要求提供有關政策的副本。
申請手續
I.以郵寄方式或親身遞交申請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填妥的申請書,連同用以證明相關學歷的文憑/證書及成績單的副本,於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或之前送達查詢地址。請勿遞交任何證明文件的正本。如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信封上郵戳所示的日期不可在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之後。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局,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起的任何後果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及信封面註明「申請一級專責教育主任(教育心理)職位」。
II.在網上遞交申請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二零一九年四月八日或之前把其文憑/證書、成績單等證明文件的副本,以郵寄或送交查詢地址,信封面及所有證明文件副本上須註明網上申請編號。請勿遞交任何證明文件的正本。
若申請書並非以指定的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提交、以傳真或電郵提交、逾期提交或沒有夾附充足證明文件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合資格的申請人須參加招聘考試。只有在招聘考試中成績及格的申請人,方會獲邀參加面試(暫定於二零一九年六月舉行)。申請人如獲邀請參加招聘考試,會在二零一九年五月或之前接獲郵寄/電郵通知,請確保已填寫正確的郵寄及電郵地址。招聘考試預計會於二零一九年五月上旬舉行。由於核實申請人的資格需時,申請人即使獲邀參加招聘考試,並不表示已符合一級專責教育主任(教育心理)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如未獲邀請參加招聘考試,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
職位編號: 41514
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6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
電話: 28926177/28925705
截止申請日期 2019-03-29 23:59
刊登日期: 2019-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