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條件
(a)持有本港所頒授主修英國語文的學士學位,或主修英國語文的教育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參閱註(ii)];
(b)持有本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
(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參閲註(iii)];
(d)在取得上述(a)及(b)的學歷後,具備有不少於10年在英國語文教育學習領域的教學及/或課程發展經驗[參閲註(iv)];
(e)申請人若持有以下條件,可獲優先考慮:(i)持有有關課程發展的碩士或博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ii)具備有豐富組織及管理大型項目計劃的經驗;(iii)具備良好的溝通、思考能力和人際關係與及相關的團隊合作經驗;(iv)懂電腦操作;及(v)熟悉本地/或海外的教育和評估趨勢之發展;以及
(f)被邀請出席面試的申請人需接受英國語文書寫筆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