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包括:(a)為廢物及堆填區修復後相關設施的標書編制及合約採購事宜提供專業意見和支援;(b)為廢物及堆填區修復後相關設施的環境影響評估及可持續發展評估等事宜提供專業意見和支援;(c)就推行廢物及堆填區修復後相關設施的事宜提供專業意見和支援,包括處理新工程項目的合約及協調事宜;(d)監察推行廢物及堆填區修復後相關設施的進度及協助落實工程,並就相關事宜提供專業意見和支援,包括審核前期工程及施工前期工程的設計、規劃及規管文件;(e)協助就廢物及堆填區修復後相關設施的事宜與設施使用者、承建商、政府部門及持份者進行溝通、聯絡及諮詢;(f)監察廢物及堆填區修復後相關設施的承建商在環保方面的表現,並與獨立顧問、獨立環境顧問、環境小組等進行磋商;及(g)執行主管指派的其他相關工作。獲取錄者或會被派駐廢物設施或建築地盤,擔任環境保護署的駐工地代表。
(註:工作時間及地點須視乎部門的運作需要而定。獲取錄者或需(a)不定時及超時工作,包括晚上及周末和周日;以及(b)偶爾在戶外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者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為期一年。
薪酬及福利
月薪70,735元
受聘人會享有14天有薪年假。政府會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在適當情況下向受聘人提供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受聘人如能圓滿履行合約,而期間一直表現理想兼行為良好,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按《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會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其他相若的申請人,前者可有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聯絡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以親身或郵寄方式遞交的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聯絡地址,信封面須註明申請的職位名稱。為避免郵件延誤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逾期或資料不全/並未附上有關證明文件或透過傳真/電郵遞交的申請,或不獲考慮。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是次招聘不接受網上申請。申請人如獲甄選參加面試,通常會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八星期內接獲通知。申請人如不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
職位編號: 41702
地址: 香港堅尼地城域多利道88號4樓西翼環境保護署環境基建科行政課(經辦人:助理秘書(環境基建))。
電話: 28721864
截止申請日期 2019-05-10 17:00
刊登日期: 2019-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