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條件
(a)持有香港所頒授主修中國語文的學士學位,或主修中國語文的教育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
(b)持有香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
(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 [註] ;
(d)在取得有關學歷後,具備不少於6年的小學或中學中國語文學習領域教學及/或課程發展的經驗,當中包括不少於4年的中學教學及/或課程發展經驗。如申請者具備4年或以上負責相關督導工作的經驗,可獲優先考慮;以及
(e)如申請者擁有以下的條件,可獲優先考慮:(i)良好的溝通及人際關係技巧;(ii)良好的電腦應用知識;及(iii)擁有以多媒體協助開發小學及/或中學教學及評估資源的知識和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