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完成中五課程及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成績達第2等級或以上[註 (i)],或具同等學歷;
(b)在取得上文(a)項的學歷後具不少於一年全職工作經驗;及
(c)通曉一般電腦軟件運作(包括Microsoft Word和Excel)及中英文打字。
申請人如考取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體育科第2級或以上,或具籌辦文娛康樂活動(尤以泳班)經驗及╱或員工管理經驗將獲優先考慮。
[註:
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僱員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及其後舉行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和第2等級的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