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條件
(a)持有香港所頒授主修中國語文、英國語文、幼兒教育或特殊教育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參閱註(ii)];
(b)持有香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參閱註(ii)];
(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參閱註(iii)];
(d)在取得上述(a)及(b)的學歷後,具備不少於6年幼稚園、小學或中學的教學及發展校本課程資源的經驗[參閱註(iv)];
(e)具備良好的廣東話、英文和普通話口語能力;以及
(f)如申請人具備課程策劃、幼兒教育或特殊教育經驗、曾任中學科主任/學習領域課程統籌主任或小學課程統籌主任、具備製作多媒體資源及/或管理資訊科技系統的經驗,可獲優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