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條件
(a)持有香港所頒授主修中國語文的學士學位,或主修中國語文的教育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參閱註(ii)];
(b)持有香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
(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參閲註(iii)];
(d)在取得上述(a)及(b)的有關學歷後,具備不少於10年的中國語文教育學習領域的教學及/或課程發展經驗[參閲註(iv)];
(e)申請人若持有以下條件者可獲優先考慮:(i)持有課程發展及/或有關的碩士或博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ii)具有豐富組織及管理大型項目計劃的知識及經驗;(iii)具有良好的溝通、思考能力和人際關係與及相關的團隊合作經驗;(iv)懂電腦操作;及(v)熟悉本地及/或海外的教育和評估之發展及趨勢;以及
(f)被邀請出席面試的申請者需接受書寫筆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