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條件
(a)持有香港所頒授主修英國語文、英語研究或英國語文教育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參閱註(ii)];
(b)持有香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參閱註(ii)];
(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參閱註(iii)];
(d)在取得上述(a)及(b)的學歷後,具備有不少於6年的英國語文科教學及/或與英國語文的課程發展相關經驗[參閱註(iv)];
(e)申請人如持有香港所頒授有關英國語文、英語研究、英國語文教育或相關學科的碩士或博士學位者優先;以及
(f)熟知本地教育制度和課程改革情況,了解現時本地及國際的英國語文教育趨勢,及具備良好的領導能力和人際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