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暑期實習生

民政事務局

截止申請日期: 2020-05-29 17:00

過往薪酬歷史

1. 暑期實習生 月薪$10,500 2020-05
2. 暑期實習生(青年廣場) 月薪$9,800 2018-04
3. 暑期實習生(青年廣場) 月薪$9,600 2017-05
4. 暑期實習生 月薪$9,600 2016-05
5. 暑期實習生(青年廣場) 月薪$9,600 2016-05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a) 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是本地 / 非本地專上院校的全日制學生,並將於2020/21學年就讀二年級或以上級別的學位課程;修讀音樂或舞蹈課程者會獲優先考慮;
(c) 中英語文講寫能力極佳;
(d) 具備良好的組織及聯絡技巧,並且能夠獨立處事;
(e) 具備良好的溝通能力及人際技巧;
(f) 精通電腦應用程式,包括微軟WORD, EXCEL, POWERPOINT等。

職責

按此展開...

獲錄用者需—
(a) 為民政事務局轄下的信託基金,提供行政及秘書支援;
(b) 協助處理信託基金的資助計劃;
(c) 為推行社區活動 (包括籌備表演、音樂會等),提供支援;以及
(d) 進行背景研究及編制統計數據。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暑期實習生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僱用期由2020年7月至8月(為期約1至2個月)。一般須每周工作44小時,包括用膳時間。

薪酬及福利

每月港幣10,500元
受聘者在符合《僱傭條例》(第57章)規定的適當情況下,可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公眾假期和病假日。《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適用於暑期實習人員。

附註

(a)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b)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c)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d)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e)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f)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g) 申請人如未能按招聘廣告內列出的入職要求提供所有資料,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h) 由於邀請信或通知信將以電郵方式寄出,申請人須於申請書上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並有責任查閱電郵,以確保邀請信或通知信妥為收悉。

申請手續

就讀本地專上院校學生的申請:
就讀於本地專上院校的學生須經所屬院校的學生事務處/就業輔導中心遞交申請。請留意所屬院校訂出的截止報名日期。所有直接寄交本局的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就讀非本地專上院校學生的申請:
於非本地專上院校就讀的學生須在公務員事務局網頁(https://www.csb.gov.hk/tc_chi/admin/appoint/782.html)下載指定申請表格。申請表格填妥後,須連同個人履歷表、學業成績表副本及由所屬大專院校發岀的學生資格證明信件(以專上院校的信箋發出),於2020年5月29日或之前郵寄至下述查詢地址。申請人若非使用指定的暑期實習計劃申請書(rev.1/2020),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申請書,其申請將不獲受理。

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暑期實習生(文化部2)"(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遞交申請書的日期)。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的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以避免申請未能成功遞交。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逾時遞交、申請表資料不全或沒有夾附相關證明文件的申請將不獲考慮。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三星期內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

職位編號: 43054
地址: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十三樓民政事務局文化科
電話: 3509 8066
截止申請日期 2020-05-29 17:00
刊登日期: 2020-05-08
 

申請摘要

暑期實習生
民政事務局
每月港幣10,500元
電話: 3509 8066
截止申請日期: 2020-05-29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