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習計劃旨在提供成功申請者機會認識屯門民政事務處在地區層面的工作。實習生將協助屯門區青年活動委員會及其他組別轄下的工作。實習生的職務包括處理以下工作:
(a) 協助及為處理暑期活動撥款申請提供支援;
(b) 協助推行屯門區青年活動委員會轄下的計劃並提供支援;
(c) 為屯門區青年活動委員會或其他委員會的日常運作提供一般行政支援;及
(d) 協助推行屯門區青年活動委員會的活動。
(實習生可能需不定時工作,包括在周末、周日或公眾假期,並會按需要在戶外工作。)
聘用條款
暑期實習生是以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獲取錄者一般須每周工作44小時,可能須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周末或公眾假期工作; 如須超時工作,會獲補假作償。聘用期為2020年7月至8月,為期約1.5個月(實際的僱用期將視乎當時的工作情況而略有不同)。
薪酬及福利
每月港幣10,500元
受聘者在符合《僱傭條例》規定的適當情況下,可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公眾假期和病假日。《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的規定適用於暑期實習生。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就讀本地專上院校學生的申請:
就讀於本地專上院校的學生須經所屬院校的學生事務處/就業輔導中心遞交申請。請留意所屬院校訂出的截止報名日期。所有直接寄交本處的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就讀非本地專上院校學生的申請:
於非本地專上院校就讀的學生須在公務員事務局網頁(https://www.csb.gov.hk/tc_chi/admin/appoint/782.html)下載指定申請表格。申請表格填妥後,須連同個人履歷表、學業成績表副本及由所屬大專院校發岀的學生資格證明信件(以專上院校的信箋發出),於2020年6月8日或之前郵寄至下述查詢地址。申請人若非使用指定的暑期實習計劃申請書(rev.1/2020),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申請書,其申請將不獲受理。
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暑期實習生"(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遞交申請書的日期)。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的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以避免申請未能成功遞交。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逾時遞交、申請表資料不全或沒有夾附相關證明文件的申請將不獲考慮。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四星期內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落選論。
請於申請書上提供電郵地址以方便聯絡。申請人參加面試時,須帶備以下文件︰(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2) 現正修讀的課程的學業成績單及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香港中學會考或同等學歷的證書正本。面試時,可能須接受中文打字測試。
查詢
職位編號: 43139
地址: 香港新界 \r\n屯門屯喜路1號 \r\n屯門政府合署2樓 \r\n屯門民政事務處 \r\n
電話: 2451 3060
截止申請日期 2020-06-08 19:00
刊登日期: 2020-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