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條件
(a) 持有本港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b) 取得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第3級或以上的成績或同等學歷[註];
(c) 在取得相關學歷後,具備最少三年有關項目管理或公共/非牟利項目資助計劃管理的經驗,又或為政府/半官方機構/公營服務界別的委員會/小組提供行政支援的經驗;
(d) 具備在政府/半官方機構/公營服務界別的資助計劃管理或項目管理的工作經驗更佳;
(e) 中英文書寫能力良好,能操流利英語、粵語及普通話;
(f) 精通電腦軟件(包括Microsoft Word、Excel、中文文書處理等);以及
(g) 性格外向主動,為人勤奮,具備良好公關技巧,做事有條理和注重細節,並能承受壓力和在限期緊迫的情況下工作。
[註: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時,2007年前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獲接納為等同2007年及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第3級」的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