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手续
申请人可向民政事务总署辖下各民政事务处咨询服务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申请表格G.F. 340 (Rev. 3/2013),亦可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www.csb.gov.hk)下载表格。每份申请须随附下列文件:(a) 一封补充函件,简述过往有关的训练/经验,以及在修业期间的课程习作;(b) 大学所有考试或其他符合有关专业学会认可学历的所有考试的正式成绩表副本;(c) 学位证书副本(若已取得学位);(d) 学位课程最后一学年所修读的科目及各科比重的一览表(只适用于正在修读学位课程最后一年的申请人);以及 (e)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证书副本、香港中学会考证书副本、香港高级程度会考证书副本及其他英文公开考试(如TOEFL, IELTS, GCE, GCSE, 香港特区政府综合招聘考试等)证书副本,以显示其英文考试成绩。招聘部门亦可要求申请人就其曾经应考的英文公开考试作出声明。凡未附有上述文件的申请或会不获考虑。申请人如有电邮地址及传真号码,亦请在申请表上注明。申请人须于2020年10月16日或之前把填妥的表格及指定随附文件送抵土木工程拓展署。本文第(b)及(c)项所述的文件副本或会转交有关专业学会,以便审核申请人的学历是否符合成为该会法定会员/参加该会专业考试/训练计划的要求。申请人亦可透过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 (http://www.csb.gov.hk)作网上申请。申请人如在网上递交申请,必须于 2020年10月23日或之前把上述(a), (b), (c), (d)及(e)项的随附文件寄交查询地址,及在信封 面和随附文件每页注明网上申请编号。申请书如数据不全、逾期、或以传真/电邮方式递交,将不获处理。请注意,所有邮资不足或未付邮资的邮件将不会派递至土木工程拓展署;并会退回寄件人(如有注明回邮地址),或根据香港邮政既订程序予以销毁。为免出现无法投递的情况,投寄前请确保邮件已贴上足够邮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