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1) (i)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註1及2),或具同等學歷;或
(ii) 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
(2)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3)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水平;
(3) 能以英文或中文有效溝通;
(4) 精通(包括書寫和口語)以下最少一種南亞語言,包括印尼語、尼泊爾語、烏爾都語、旁遮普語、他加祿語、泰語、印地語和越南語(註4);
(5) 熟悉電腦應用程式,包括MS Excel、Word和PowerPoint;以及
(6) 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註1: 就聘任而言,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註2: 該五科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
註3: 就聘任而言,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的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 科第2級成績。International General Certificate of Secondary Education (IGCSE) / General Certificate of Secondary Education (GCSE) / 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Ordinary Level) (GCE O Level)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D級成績,會分別被視為等同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第2 級成績。
註4: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G.F.340(3/2013修訂版)〕的「專業資格」部分註明其精通的語言。申請人如未能在申請表提供足夠資料將不獲考慮。
註5: 具備使用圖像設計及影片編輯軟件知識或最少一年相關全職/兼職工作經驗的申請人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