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整理法律意見,處理與建築法律有關的複雜申索、爭議及案件,並就有關申索及爭議向委託部門提供專家指引和意見。
Terms of Appointment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聘用期為兩年。合約屆滿後是否獲續聘,將視乎發展局的服務需求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現而定。
Salary and Fringe Benefits
月薪港幣89,565元
(a)受聘人如完成合約聘用期,且表現良好,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相等於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b)包括每年12日年假、按合約條款可享的有薪病假,以及產假/侍產假(如適用)。
General Notes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招聘廣告內的職位。(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或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e)如符合規定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出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符合入職條件,則無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筆試。(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申請人必須把正式的修業成績及證書副本連同申請表及上述證明文件一併遞交到查詢地址。(h)本欄所載的非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亦可於發展局網頁(http://www.devb.gov.hk)內閱覽。
How to apply
申請人須填妥一份申請表[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申請表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的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一份詳盡的履歷,在指定的截止日期前送抵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15樓發展局工務科人事組(查詢電話:35097687)。履歷應包括下列資料:(a)由中學起在公開考試中報考科目的成績級別(註明考取成績的確實日期);(b)法律學士、法律深造證書或其他法律專業考試的成績,列出報考科目的成績級別(請提供修業成績及證書副本);(c)取得律師/大律師資格的確實日期和地點;以及(d)就業記錄連同詳細的職責說明。申請表如資料不全或不清楚,將不獲處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Enquiry
Job No.: 33669
Address: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15樓發展局工務科人事組。
Telephone: 35097687
Closing Date 2013-10-11 18:00
Publish Date 2013-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