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try Requirements
申請人必須-
(a)已根據《牙醫註冊條例》的規定在香港註冊;
(b)持有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簽發的有效執業證明書;
(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的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中取得「一級」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請參閱註(1)及(2)];及
(d)能操流利粵語和英語。
備註:
(i)預期在2014年符合列於上述(a)項的入職條件的人士,亦可提出申請。
(ii)未有取得列於上述(c)項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成績但符合其他入職條件,並將會參加在2014年6月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的人士,亦可提出申請,但有關申請人須在是次綜合招聘考試中取得所需成績,方會獲考慮受聘。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第2頁內「學歷」下第(I)欄「公開考試成績」一項內,註明「將會參加在2014年6月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有關綜合招聘考試的資料載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