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vil Servants

運輸督察

運輸署

Closing Date: 2015-03-13 23:59

Salary History

No data
 

Entry Requirements

申請人必須:(a)(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1)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或(ii)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註(3)/E級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及(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3)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以及(c)持有駕駛私家車的有效香港正式駕駛執照。[註:申請人必須在申請期結束前符合入職條件。就上文(c)項而言,申請人須在申請書上(A部專業資格部分)說明其持有的駕駛執照所示的車輛類別代號。申請人須為人成熟、擅於待人處事,並能獨立進行實地工作及編寫調查報告。申請人須能上落各種海陸交通工具,並且不論有否使用任何具減輕患情或治療作用的裝置或輔助器材,能夠前往不同地點進行下文《職責》所述的調查及相關工作。]
Rema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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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3)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4)申請人將須參加筆試。只有通過筆試的申請人才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以及獲考慮聘用。如果通過筆試的申請人人數眾多,獲較高分數的申請人才會獲選參加面試。 (5)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獲邀參加招聘面試的申請人,會獲安排於面試當日參加基本法筆試。筆試會於面試開始前或結束後舉行。申請人在基本法知識測試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 

Du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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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督察主要負責以下職務:(a)協助管理定期合約承辦商,以便就運輸服務和設施進行調查;(b)協助進行有關受客運營業證規管的車輛及運輸署處理的交通違例事項的檢控工作,包括以證人身分出庭及在研訊席上/交通審裁處席前作供等;(c)進行實地調查,包括在各種海陸交通工具及路邊進行調查,並可能須在偏遠地區工作、訪問乘客及執行駕駛職務;以及(d)就日常工作編製報告和統計資料。[註:運輸督察須:(i)不定時、通宵、在惡劣天氣情況下(例如在發出八號颱風警告信號前後)及公眾假期工作;以及(ii)間中隨時候召]

Terms of Appointment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Salary and Fringe Benefits

總薪級表第9點(每月18,310元)至總薪級表第19點(每月31,120元)

General Notes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筆試╱面試。 (h)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筆試╱面試。 (i)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j)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How to apply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已填妥的申請書須連同非本地學歷證明文件副本(如所持學歷並非在香港取得)於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三日或之前,送達下列查詢地址,並在信封面清楚註明「申請運輸督察職位」(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被視為申請日期)。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不遲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日郵寄所需的證明文件副本至下列查詢地址(請在信封面和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申請書如非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沒有夾附所需的證明文件,或逾期遞交、資料不全或並未妥為簽署,概不受理。申請人如獲邀參加筆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10至12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接獲邀請,則可視作已經落選。如申請人數眾多或有其他複雜情況以致需較長時間處理申請,申請人或會較遲接獲筆試通知。

Enquiry

Job No.: 35601
Address: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41樓運輸署人事組
Telephone: 28295242
Closing Date 2015-03-13 23:59
Publish Date 2015-02-27
 

Job Summary

運輸督察
運輸署
總薪級表第9點(每月18,310元)至總薪級表第19點(每月31,120元)
Telephone: 28295242
Closing Date: 2015-03-13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