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 Civil Servants Part-time

(A)合約司法行政主任(終審法院)/ (B)合約司法行政主任(終審法院)

司法机构

Closing Date: 2015-05-29 17:00

Salary History

No data
 

Entry Requirements

申請人必須- (a)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 (b)具備良好的英文、廣東話及普通話說話能力,及中文、英文寫作能力;及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註)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 (c)在取得學士學位後,具備最少六年在大型機構擔任展覽運作、公共關係、場地管理或節目管理的工作經驗;具備帶領建築/文物導賞團的經驗或建築/法律知識的申請者將有優勢; (d)具備極佳的表達能力及人際關係技巧;以及 (e)具備良好的電腦操作及MSWord,MSExcel,MSPowerPoint等資訊科技軟件運用的知識。 申請人如欲擔任全職,須具備最少兩年相關的督導工作經驗。
Rema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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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成績。 

Du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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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合約司法行政主任(終審法院) 1.管理位於昃臣道8號的新終審法院大樓的展覽廊及有關導賞服務的運作。主要工作包括: (a)與有意參觀的人士或團體聯絡,以協調參觀時間及行程,及在有需要時為不同團體設計參觀活動; (b)帶領本地或海外團體參觀新終審法院大樓,並簡介司法機構及終審法院的工作及歷史; (c)為司法機構的員工提供培訓,及建立司法機構的導賞團隊; (d)協助展覽廊的庫存管理,包括展品、家具及設備;協助編輯及更新在新終審法院網站及其他宣傳品上有關展覽廊的資料; (e)就展覽廊的保養及改善工程與有關方面聯絡,及參與處理展覽廊的保安、門禁管理、消防安全、清潔等事宜;以及 2.在有需要時提供其他行政及後勤支援。 (B)兼職合約司法行政主任(終審法院) 1.與有意參觀的人士或團體聯絡,以協調參觀時間及行程,及在有需要時為不同團體設計參觀活動; 2.帶領本地或海外團體參觀新終審法院大樓,並簡介司法機構及終審法院的工作及歷史; 3.在解答電話查詢、回覆來信、擬備參觀小冊子、發出參觀邀請、管理展覽廊的文件及檔案紀錄、及統計參觀者數目等方面的工作提供支援;以及 4.在有需要時提供其他行政及後勤支援。

Terms of Appointment

(A)合約司法行政主任(終審法院) 獲聘用的申請人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為期兩年。 (B)兼職合約司法行政主任(終審法院) 獲聘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以兼職形式聘任,為期一年,而每周工作時數將不超過十六小時。

Salary and Fringe Benefits

(A)每月47,280元(全職) (B)每小時278元(兼職)
(A)合約司法行政主任(終審法院) 受聘人如能圓滿地完成合約,並在合約期內一直維持令人滿意的工作表現及操守,將可於合約期屆滿時獲發約滿酬金。受聘人如獲發約滿酬金,其金額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支底薪總額的10%。受聘人可享有十四天有薪年假及其他根據《僱傭條例》(第57章)規定而又適用的福利,例如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 (B)兼職合約司法行政主任(終審法院) 按照《僱傭條例》(第57章)的規定給予。

General Notes

(1)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3)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4)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5)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司法機構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6)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招聘面試。 (7)持有本港以外院校及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 (8)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時,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How to apply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申請者須在職位申請附加表上指明所希望申請的職位,有關附加表可在司機機構網頁(http://www.judiciary.gov.hk/en/other_info/recruit_ad.htm)下載。填妥的申請表格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連同職位申請附加表,以郵寄方式或親身送達香港金鐘道38號高等法院大樓低層2樓LG212室司法機構支援部。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合約司法行政主任(終審法院)」。申請人必須在申請書清楚列出有關的學歷和工作經驗,並附上有關證明文件的副本。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職位申請附加表及有關證明文件副本郵寄或親身送達上述地址,並在信封面和所有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以傳真或電郵遞交的申請表及未填妥、逾期遞交、未妥爲簽署、未附有所需文件或並非用指定表格遞交的申請表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將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四星期內接獲面試通知。如遇到申請人數眾多或其他特殊情況,可能需時稍長。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Enquiry

Job No.: 36019
Address: 香港金鐘道38號高等法院大樓低層2樓LG212室司法機構支援部
Telephone: 28254358/28254207
Closing Date 2015-05-29 17:00
Publish Date 2015-05-15
 

Job Summary

(A)合約司法行政主任(終審法院)/ (B)合約司法行政主任(終審法院)
司法机构
(A)每月47,280元(全職) (B)每小時278元(兼職)
Telephone: 28254358/28254207
Closing Date: 2015-05-29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