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新聞主任(攝影)主要在政府新聞處轄下分組或被派駐政府總部新聞組,或其他部門的新聞及公共關係小組,負責基本的攝影或視像製作,並須協助妥善管理及保養有關之器材。他們可能須輪班工作。
Terms of Appointment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Salary and Fringe Benefits
總薪級表第14點(每月25,505元)至總薪級表第27點(每月47,235元)[註一]
General Notes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h)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技能測試。
(i)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j)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How to apply
申請表格[G.F.340(Rev.3/2013)]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或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申請人必須在2015年8月13日或之前透過下列其中一個方式以申請表格[G.F.340(Rev.3/2013)]提出申請:
(a)把填妥的申請表格[G.F.340(Rev.3/2013)]放入信封內密封,信封面註明「申請助理新聞主任(攝影)」然後郵寄到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7樓708室政府新聞處人力資源管理分組(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遞交申請表格的日期)。申請人必須支付足夠郵費;否則,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支付不足郵費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b)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
申請人並須把下列所需證明文件放入信封內封密,信封面註明「申請助理新聞主任(攝影)」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如適用),在2015年8月13日或之前郵寄至上述地址:
(a)學位證書/文憑/證書副本,以證明其學歷;
(b)成績單副本;
(c)綜合招聘考試成績通知書/證明書副本,以證明其語文能力(適用於符合入職條件第(a)(ii)項所述的申請人);及
(d)有關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副本(如適用)。
申請人如不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G.F.340(Rev.3/2013)]提交申請、或未填妥申請表格、或逾期遞交、或沒有夾附上述所需證明文件副本,其申請將不獲受理。
Enquiry
Job No.: 36322
Address: 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7樓708室政府新聞處人力資源管理分組
Telephone: 28428643
Closing Date 2015-08-13 23:59
Publish Date 2015-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