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經理須負責多項職務,主要與籌辦及推行各類機構傳訊和公眾教育活動有關,並可能須負責支援本署的一般行政工作。主要職責摘述如下:
(a) 與有關各方合作,就機構傳訊及其他項目進行活動統籌和提供後勤支援;
(b) 協助管理外部機構,以及與內部部門協調,以製作通訊、刊物、錄像、傳訊資料及網上通訊資料、廣告宣傳內容及紀念品;
(c) 協助策劃內容、編寫及編輯宣傳推廣資料,例如電子通訊、網頁及其他社交媒體平台;
(d) 為本署編製、管理、備存數據庫和統計數據,以協助推行良好的管理措施;
(e) 在資源分配、預算規劃、採購等方面提供支援服務;以及
(f) 執行上級所指派的其他職務。
Terms of Appointment
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6個月。
Salary and Fringe Benefits
薪酬:月薪港幣28,000元至33,000元,視乎學歷及經驗而定
(a) 受聘人如能圓滿地完成合約,並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和行為持續良好,將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約滿酬金,連同政府按《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總數可達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0%。
(b) 政府會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在適當情況下向受聘人提供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
General Notes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把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連同申請表格郵寄到上述查詢地址。
(h) 本欄內的非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也可於互聯網上的創新科技署網頁(http://www.itc.gov.hk)瀏覽。
How to apply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頁(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提供履歷表,列明現時及過去的受僱情況、職位、工作及職責,並請提供學歷資格證明書和現時及過去受僱記錄的副本。填妥的申請表格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查詢地址,信封須註明「申請助理經理(機構傳訊)職位」。
逾期遞交、不完整(例如沒有提供上述履歷表)、以傳真或電郵遞交的申請,或所填寫的資料未能清楚顯示申請人符合本職位的入職條件的申請,概不受理。
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10至12個星期內接獲通知。申請人如不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Enquiry
Job No.: 37348
Address: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20樓創新科技署人力資源組。
Telephone: 36555965
Closing Date 2016-04-29 23:59
Publish Date 2016-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