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負責在警署、刑事辦公室或其他警隊單位/組別擔任翻譯、傳譯及擬備控訴書工作。
[註:警察二級翻譯主任須輪班工作(包括當值夜班)。]
Terms of Appointment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爲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才會獲當局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Salary and Fringe Benefits
總薪級表第10點﹙每月港幣21,255元﹚至總薪級表第21點﹙每月港幣37,570元﹚
General Notes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i)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j)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How to apply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已填妥的申請表,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郵寄到有關招聘部門的下列查詢地址(信封上的郵戳日期會視為申請日期)。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持有本地學歷的申請人在現階段毋須附上證明文件副本。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把申請表連同A4紙張大小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郵寄到下列查詢地址。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一星期內把A4紙張大小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郵寄到下列查詢地址,及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申請人如沒有清楚列出已獲取的公開考試"所有"科目成績或未能於限時前提供所需證明文件,其申請將不獲受理。請勿郵寄修業成績或證書的正本。申請人如獲選參加翻譯筆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八至十個星期內接到通知。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翻譯筆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該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Enquiry
Job No.: 37842
Address: 香港灣仔軍器厰街一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34樓警察翻譯主任事務課
Telephone: 28608483
Closing Date 2016-09-26 23:59
Publish Date 2016-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