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 Civil Servants Part-time

計劃主任(特殊教育)(EDB/SE/074/17)

教育局

Closing Date: 2017-03-31 18:00

Entry Requirements

(a)持有本港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主修中文、特殊教育或教育優先; (b)持有本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 (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參閱註]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 (d)具備最少10年於普通及特殊學校的教學經驗(包括教導智力障礙學生); (e)具備最少10年為普通學校提供到校諮詢及支援,協助學校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推行教學計劃;以及 (f)在策劃及推行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教育計劃方面,有豐富的知識和經驗,包括個別教育計劃。

Du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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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協助一組教育心理學家策劃和推行一項於中、小學進行的試驗計劃,透過個別教育計劃有效支援有智力障礙的學生; (b)協助發展有關工具,包括訂定學生學習需要的量表和教學資源,以制定個別學習計劃; (c)協助教育心理學家研究有關工具的成效; (d)為計劃各項目的順利實施和評估提供行政支援;以及 (e)執行部門主管指派的任何其他職務。

Terms of Appointment

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2年。

Salary and Fringe Benefits

時薪385元(每星期工作約17小時)

General Notes

(a)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註明職位編號及職位名稱,例如:兼職計劃主任(特殊教育)(EDB/SE/074/17)。(b)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c)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d)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e)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f)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g)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h)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How to apply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查詢地址(新界荃灣青山公路457號華懋荃灣廣場18樓教育局教育心理服務(新界西)組)。請確保已為郵件支付足夠郵資,以免申請未能送達下列查詢地址。郵資不足的郵件,一律會由香港郵政處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該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Enquiry

Job No.: 38513
Address: 新界荃灣青山公路457號華懋荃灣廣場18樓教育局教育心理服務(新界西)組
Telephone: 35472236
Closing Date 2017-03-31 18:00
Publish Date 2017-03-17
 

Job Summary

計劃主任(特殊教育)(EDB/SE/074/17)
教育局
時薪385元(每星期工作約17小時)
Telephone: 35472236
Closing Date: 2017-03-31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