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香港適航要求–145》及政府飛行服務隊的工程程序,協助飛機工程師監督和認證政府飛行服務隊的飛機及設備維修工作;
‧協助飛機工程師督導,管理及培訓維修人員;
‧協助飛機工程師進行有關飛機更換計劃的各項工作,包括直升機退役安排﹔及
‧按照指示執行飛機維修保養或相關的工作。
(註:受聘者須穿著制服及輪班/不定時工作)
Terms of Appointment
‧成功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兩年;
‧持有B1.1類別之《香港適航要求–66(航空器維修執照)》的受聘者,須於受聘日期起計18個月內再取得B1.3類別之航空器維修執照;及
‧持有B1.3類別之《香港適航要求–66(航空器維修執照)》的受聘者,須於受聘日期起計18個月內再取得B1.1類別之航空器維修執照。
Salary and Fringe Benefits
月薪為港幣49,845元
‧強制性公積金供款。
‧受聘人如能圓滿地履行合約,期間表現和行為一直保持高水平,即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加上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相等於所得底薪總額的15%。
‧受聘人可享14天年假及其他僱傭條例規定給予而又適用之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General Notes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筆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筆試╱面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查詢地址。
(h)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How to apply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將填妥的申請書寄回或送交下述地址。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所有申請書,如資料不全、逾期遞交、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並非使用指定申請書遞交、未妥為簽署,將不獲考慮。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書,申請日期以信封上郵戳所示日期為準。為確保郵遞準時無誤,申請人須確保所寄的郵件已繳付足額郵資。任何郵資不足的郵件將由香港郵政處理退回發件人或銷毀。申請人如獲甄選予進一步考慮,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邀請書或將會通過電郵發出,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上提供正確電郵地址。申請人如沒有獲邀參加筆試/面試,則可視作其申請不獲接納。
Enquiry
Job No.: 38587
Address: 香港大嶼山香港國際機場南環路18號政府飛行服務隊人事部
Telephone: 23058356
Closing Date 2017-04-13 23:59
Publish Date 2017-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