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資訊科技項目,包括系統分析、設計、提升、運作、生產支援及維修工作;
(2)制訂資訊科技項目的預算,以及推展項目所需的技術及其他資源要求;
(3)領導資訊科技項目專責小組,根據項目所訂立的時間表,取得預期成果;
(4)統籌與資訊科技項目有關的工作,就系統的提升及支援事宜制訂用戶要求;
(5)與內部用戶保持良好溝通,以了解用戶需要,並評估各有關的業務解決方案;
(6)確保項目符合內部用戶和客戶的期望,包括質量、預算、生產時間表和用戶要求;
(7)監察外判承辦商提供所需服務的表現;
(8)就解決資訊科技項目的技術事宜,提供專業意見及支援;
(9)監察及控制資訊科技項目的預算。
Terms of Appointment
(1)合約為期兩年;
(2)月薪$58,000;
(3)按表現發放的獎金,每六個月發放一次,款額最高約為一個月的薪金;
(4)年假14日;以及
(5)約滿酬金加上香港郵政強積金供款的金額相等於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
Salary and Fringe Benefits
年薪約810,000元,另加約滿酬金
General Notes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How to apply
申請人須於2017年6月30日或之前,把填妥的申請表格(GF340(Rev.3/2013))連同履歷和過往及現時擔任的工作的詳細職責說明,郵寄或送達中環康樂廣場2號郵政總部4樓香港郵政招聘組。申請表格可於民政事務總署轄下各區民政事務處或勞工處各就業中心索取,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如未填妥申請表格,或未有夾附履歷及所需證明文件,其申請將不獲考慮。
Enquiry
Job No.: 38867
Address: 中環康樂廣場2號郵政總部4樓香港郵政招聘組
Telephone: 29212975
Closing Date 2017-06-30 18:00
Publish Date 2017-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