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try Requirements
(a)持有本港所頒授英國語文或英國語文教育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見註(ii)及(iii)];
(b)持有本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見註(iii)];
(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見註(iv)];
(d)在取得有關學歷後,具備不少於6年的相關工作經驗,包括教學、督導管理、資源管理、推行教育研究、培訓或提供直接支援予學校以促進英國語文學習[見註(v)];以及
(e)申請人若:(1)持有本港頒授有關英國語文或英國語文教育或有關語文教學支援組工作的更高學歷;(2)熟知本地教育制度和課程改革情況;(3)了解現時本地及國際的英國語文教育趨勢;以及(4)具備教育範疇的管理經驗、領導才能及優秀的溝通、交際和表達技巧,可獲優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