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try Requirements
(a)持有本港所頒授主修英國語文或英國語文教育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以及持有本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參閱註(ii)];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中的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參閱註(iii)];
(c)在取得有關學歷後,具備不少於6年的學前或小學的英國語文教學、課程發展、教師專業發展、學校改善及/或有關英國語文教學校本支援經驗[參閱註(iv)];以及
(d)申請人如持有教育或幼兒教育學士以上學位、熟識本地教育課程及系統、具備課程與資源發展、英國語文教學支援、及/或與英國語文教育有關的研究與發展項目等相關經驗者將獲優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