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助組織互助委員會/業主立案法團及處理其相關事務;
(2)協助籌備地區活動及鼓勵市民參與社區建設活動;
(3)協助準備會議及文書工作;
(4)協助民政事務處職員處理有關樓宇管理的事務;
(5)協助進行調查研究工作;及
(6)處理任何其他獲指派的適當工作。
主要工作地區:大埔區
工作時間:工作時間不固定,或須按職務所需在任何日子(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工作,並有機會需要在戶外及/或晚間工作。
Terms of Appointment
應徵者如獲錄用,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聘用期為一年。
Salary and Fringe Benefits
每小時56.5元
在適用的情況下,按《僱傭條例》的規定,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和疾病津貼。
General Notes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How to apply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各就業中心索取,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填妥申請表格後,須連同所有學歷證明的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郵寄或親身送交至新界大埔汀角路1號大埔政府合署2樓大埔民政事務處人事部。請在信封面註明「應徵社區幹事」。
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並請支付足夠郵費,否則申請文件將不會送達本處。如親身遞交,請於截止申請日期下午五時前將申請文件送交上述地址。逾時遞交、資料不全或沒有夾附相關證明文件的申請將不獲考慮。
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八星期內未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
Enquiry
Job No.: 40656
Address: 新界大埔汀角路1號大埔政府合署2樓
大埔民政事務處人事部
Telephone: 26541249
Closing Date 2018-09-21 17:00
Publish Date 2018-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