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try Requirements
(1)在香港中學會考/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考獲5科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參見註解(a)](包括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參見註解(b)]及數學科);
(2)有最少2年全職文書、行政、管理津貼計劃或客戶服務的工作經驗;有在政府部門/公營機構的相關工作經驗者佔優;
(3)具備良好中英文講寫能力;能操流利普通話或其他語言者佔優[參見註解(c)];
(4)具備良好電腦應用知識,懂得中英文打字及使用MSWord及Excel等應用程式;以及
(5)具備良好客戶服務及溝通技巧、邏輯思維和富團隊精神。
註解︰
(a)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最多計算2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新高中科目第2等級的成績。
(b)2007年之前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及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等級的成績。
(c)申請人須在申請表[G..F.340(Rev.3/2013)]的「專業資格」部分填寫其熟練的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