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try Requirements
(a)持有本港所頒授主修英國語文的學士學位或主修英國語文的教育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參閱註(ii)];
(b)持有本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
(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參閲註(iii)];
(d)在取得上述(a)及(b)的有關學歷後,具備不少於10年的英國語文教育學習領域的教學及/或課程發展經驗[參閲註(iv)];
(e)申請人若持有以下條件,可獲優先考慮:(i)持有課程發展及/或有關的碩士或博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及(ii)具備豐富組織及管理大型項目計劃的經驗;及(iii)具備良好的溝通、思考能力和人際關係與及相關的團隊合作經驗;及(iv)懂電腦操作;及(v)熟悉本地及/或海外的教育和評估趨勢之發展;以及
(f)被邀請出席面試的申請人需接受英國語文書寫筆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