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try Requirements
申請人於獲聘時須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並具備下列條件︰
(1) 持有由本港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法律學位並非必要;具香港司法及法律制度經驗並對這些制度有充份認識的申請人會有優勢);
(2) 精通中英雙語;及
(3) 擁有大規模公營、私營或非牟利機構高層行政及管理職位的經驗。
以下為司法機構政務長職位所要求的素質︰
(1) 作為支援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管理司法機構的最高級行政人員,司法機構政務長須對法治精神及司法獨立有透徹的認識。他/她亦須對執行司法工作、司法機構運作、司法機構與其主要持份者(尤其是政府行政及立法機關)的聯繫及香港和其他司法管轄區司法機關的相互關係有良好的認識;
(2) 作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管理司法機構的主要顧問,司法機構政務長必須廉潔守正,並具備卓越的分析能力、優良的判斷力及前瞻性的視野;
(3) 作為司法機構政務處之首,司法機構政務長應具備豐富的管理經驗和熟練的行政技巧,並有能力作出富策略和創意的規劃及按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指示落實計劃;及
(4) 作為司法機構的主要行政人員,司法機構政務長須能與法官和職員衷誠合作,並具備良好的人際溝通及領導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