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条件
1.(i)持有全職教師證書,而體育科必須為修讀科目之一,或同等學歷;或(ii)持有任何一所已註冊專上學院在註冊後頒發的文憑/香港高等院校頒發並獲認可的副學士學位/香港的理工學院/理工大學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頒發的高級文憑,而所修讀的科目必須包括康樂、運動或園藝管理,或同等學歷;以及
2.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的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成績達第2等級或以上,或具同等成績。
[註:
申請人如在考取上述1(i)或(ii)的學歷時沒有修讀體育/運動、康樂或園藝方面的課程,則須持有認可高等院校頒發的康樂、運動或園藝管理方面的文憑/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和第2等級的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