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須以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提出申請。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或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書須於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或之前送達香港新界沙田排頭街1號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總部7樓康樂事務部聘用及編制小組,信封面上須清楚註明「申請二級助理康樂事務經理」。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申請日期。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所有申請書,如資料不全、或逾期遞交、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或並未妥為簽署,或非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均不予考慮。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於截止日期或之前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網上申請人請於信封面及文件副本每一頁註明網上申請編號。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必須提交有關修業成績及證書正本以供核實其資格,並須提供副本以作記錄。申請人如未能提交所需文件正本以供核實其資格,其申請將被取消。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十至十二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註:(i) 符合入職條件的申請人或須經篩選才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因此申請人須在申請書上詳列所有學歷及就業詳情;及
(ii) 申請人如屬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現職公務員,應在申請書上列明現時職級及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