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条件
(a)持有本港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以及持有本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參閱註(ii)];
(b)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參閱註(iii)及(iv)];
(c)在取得有關學歷後,具有不少於10年相關的中學教學及/或課程發展經驗,並具備推行全方位學習及/或「其他學習經歷」及/或「學生學習概覽」的相關領導經驗[參閱註(viii)及(ix)]。
申請人若具備:(1)豐富的學校管理經驗(例如:副校長);(2)發展校本「其他學習經歷」課程及「學生學習概覧」的經驗;(3)與全方位學習、「其他學習經歷」及「學生學習概覽」範疇相關的校本支援經驗;(4)相關的教師培訓經驗;以及(5)與課程發展及/或教育領導有關的碩士或博士學位(例如,與全方位學習活動、促進學生全人發展或教育管理有關的碩士學位),可獲優先考慮[參閱註(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