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条件
(a)持有本港頒授的學士學位,主修英國語文為佳,或具備同等學歷[參閱註(i)];
(b)持有本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學位教師教育證書或教授英語作為外語或第二語言的資歷達碩士學位程度,或具備同等學歷[參閱註(i)];
(c)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參閱註(iii)]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
(d)在取得學位後具備不少於6年中學或小學英國語文科教學經驗[參閱註(ii)];
(e)具備中學或小學英國語文教育課程發展經驗者為佳;
(f)具備在本地學校為本地英文科教師及「英語教師」策劃及籌辦敎師專業發展活動的經驗者為佳;
(g)具備領導課程發展計劃經驗者為佳;
(h)擁有良好英語會話及書寫能力;
(i)具備在壓力下工作及與他人合作的良好能力;
(j)具備使用科技支援語文學習和教學的良好知識;
(k)具備良好技巧,提供顧問服務;以及
(l)具備良好的人際交往和組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