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手续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申請人須於2018年10月19日下午5時或之前,把填妥的表格送抵九龍何文田忠孝街88號何文田政府合署5樓路政署招聘及編制組收。申請人如有電郵地址或傳真號碼,須一併填寫在申請表上,並隨附下列文件:
(a)一封補充函件,簡述過往相關的訓練∕經驗,以及在修業期間的課程習作;
(b)香港中學會考證書副本、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證書副本及其他英文公開考試(如TestofEnglishasaForeignLanguage(TOEFL),InternationalEnglishLanguageTestingSystem(IELTS),GeneralCertificateofEducation(GCE),GeneralCertificateofSecondaryEducation(GCSE),香港特區政府綜合招聘考試等)證書副本,以顯示其英文考試成績。招聘部門亦可要求申請人就其曾經應考的英文公開考試作出聲明;
(c)所有大學考試或其他香港工程師學會認可學歷所需的所有考試的正式成績表副本;以及
(d)學位證書副本(若已取得學位)。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網上申請的申請人必須於2018年10月19日下午5時或之前,透過以下其中一個方法,遞交上述(a),(b),(c)及(d)提及的文件﹕-
(1)郵寄到查詢地址及在文件每頁註明申請人名字及香港身份證號碼;或者
(2)以PDF格式的單一電子文件,並註明申請人名字及香港身份證號碼,發送至查詢電郵地址。該電子文件不可超過15頁,且文件大小不可超過2百萬位元組。
請注意,申請書如資料不全、逾期、或不符合上述要求,將不予受理。
所有郵資不足或未付郵資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路政署;並會退回寄件人(如有註明回郵地址),或根據香港郵政既訂程序予以銷毀。為免出現無法投遞的情況,投寄前請確保郵件已貼上足夠郵資。透過網上提交補充文件的申請人,應避免在臨近截止日期前才提交文件,避免因網絡繁忙而超時未能處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