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条件
申請人必須:
(a) 持有本港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
(b)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香港中學會考中,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均考獲「第三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見下文註);
(c) 於取得上述學歷後,在活動項目/活動計劃的行政與管理方面具備最少十年全職工作經驗。倘在籌劃和推動初創企業培育與創業項目、青年參與活動計劃,以及在規劃和推行外展工作/持份者聯絡工作/宣傳活動計劃方面具有相關的工作經驗,會獲得優先考慮。曾從事於公營機構、教育院校或初創企業培育中心者佔優;
(d) 在進行策略規劃、制訂預算、推行活動計劃和管理活動方面具有豐富經驗,並能應付裕如;
(e) 熟悉香港和內地有關初創企業培育與創業方面的事宜(包括相關政策與規例、初創企業培育與創業的機構/服務/計劃等),並具有豐富的相關經驗;
(f) 電腦知識豐富,包括擅於操作微軟的Word、Excel、PowerPoint和中文文書處理;
(g) 熟悉和明白政府或公營機構的運作;
(h) 中英語文講寫能力俱佳,能操普通話者佔優;以及
(i) 具備極佳的策劃、組織、分析能力和人際技巧,並能獨立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