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諮詢各相關組別後檢視青年事務委員會、公民教育委員會及民政事務局轄下其他青年事務措施的現有電子宣傳平台,並負責製訂網上和社交媒體的市場推廣策略;
(b) 管理推廣和宣傳活動,包括草擬報價文件以委託合適的服務供應商提供理想的服務模式;
(c) 擬訂和編寫民政事務局網站及相關社交媒體平台的文本內容(包括文稿、相片、音效和視頻);
(d) 在諮詢各相關組別後檢討和監察網上及社交媒體平台的內容、制訂指引、管理社交媒體的市場推廣活動,以及監督各社交媒體網站的互動技巧;
(e) 執行各類文稿(包括網上資料、社交媒體物料和印刷品)的編輯工作,並監督現場拍攝、外景拍攝和外勤廣播的工作;
(f) 監察和報告網上及社交媒體在市場推廣、策略和活動方面的成效;
(g) 徵詢各相關組別的意見後,於有需要時檢討和重整網站的設計;
(h) 加強接觸社羣、新聞界及各相關人士的工作,並監察社交媒體工具、應用程式、渠道、設計和策略的發展趨勢;
(i) 協助籌辦和推行由民政事務局及╱或青年事務委員會舉辦的青年發展活動;以及
(j) 在有需要時執行任何其他職務。
聘用条款
獲錄用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聘用條款聘用,合約為期12個月。
薪酬及福利
月薪45,120元
倘受聘人在合約期內的工作表現和行為一直表現良好,在合約結束時,可獲發一筆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按《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計算,將相等於受聘人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除法定假日外,受聘人可享有12日有薪年假、產假和疾病津貼。詳情將在受聘時再行確定。
备注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请手续
申請人可到民政事務總署轄下各區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轄下各就業中心索取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該表格也可在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填妥申請表格後,須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連同修業成績副本、學歷證書副本和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副本,一併送交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12樓民政事務局人力資源管理小組(遞交申請的日期會以信封上的郵戳日期為準)。請在信封面上註明「應徵行政經理(1)職位」。申請人如以郵遞方式遞交申請,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印有或寫上正確的地址,並已貼上足夠郵資,以免郵遞失誤。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
有關申請倘逾期遞交、資料不全或未有夾附學歷或工作經驗的相關證明文件,均不獲考慮。應徵者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落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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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编号: 38151
地址: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13樓民政事務局公民事務部(1)
电话: 35098025
预定申请日期 2016-11-30 18:00
发布日期: 2016-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