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知识产权审查主任主要负责处理及审查商标、专利及外观设计的注册申请、办理商标、专利及外观设计的转让及续期事宜、处理有关更改商标、专利及外观设计注册详情及其他注册后的事宜、就知识产权及相关课题进行研究及分析、处理公众查询及顾客服务事宜。二级知识产权审查主任亦会从事推行宣传╱教育活动,并需参与地区联系的知识产权活动。
聘用条款
获取录的申请人通常会按公务员试用条款受聘,试用期为三年。通过试用关限后,当局会考虑按当时适用的长期聘用条款聘用。
薪酬及福利
总薪级表第14点(月薪28,725元)至总薪级表第27点(月薪53,195元)。
备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c) 公务员职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并成为公务员。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e) 顶薪点的资料只供参考,该资料日后或会有所更改。
(f) 附带福利包括有薪假期、医疗及牙科诊疗。在适当情况下,公务员更可获得房屋资助。
(g)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
(h) 申请人或须在面试时完成一篇写作。
(i)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内的 “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j)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邮寄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到所列查询地址。
(k) 在临近截止申请日期,接受网上申请的伺服器可能因为需要处理大量申请而非常繁忙。申请人应尽早递交申请,以确保在限期前成功于网上完成申请程序。
申请手续
(a) 申请表格[G.F.340(3/2013修订版)]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咨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www.csb.gov.hk)下载。
(b) 填妥的申请表格须连同本地或海外学历证书、成绩单及工作经验(如适用者)的证明文件影印本,于2019年11月8日香港时间下午六时正或之前以邮寄或亲身递交方式送达至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25楼知识产权署行政组(以邮戳为凭)。请在信封面注明申请职位的名称。
(c) 为避免邮件过期或未能成功派递,在投寄前请确保信封上已清楚写上正确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将不会派递至知识产权署,并会由香港邮政按情况退回寄件人(如有注明回邮地址)或销毁。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足够邮资而引致的任何后果。信封上的邮戳日期将被视为递交申请表格及/或证明文件副本的日期。
(d) 申请人亦可透过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网站(http://www.csb.gov.hk)作网上申请。申请人如在网上递交申请,必须于截止申请日期后一星期内,把所需文件邮寄到上述地址,并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注明网上申请编号。
(e) 逾期递交、资料不全、未妥为签署、以传真/电邮方式递交、使用非指定表格 [G.F.340(3/2013修订版)]或没有夹附上述所需证明文件影印本的申请将不获考虑。
(f) 申请人如获选参加面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约十六至二十个星期内接到通知。如遇特殊情况(例如应征者人数众多或有其他复杂情况),所需时间可能会更长。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面试,则可视作已经落选。有关邀请将以邮寄或电邮方式送出。申请人必须提供正确的通讯地址和电邮地址及确保电邮帐户能正常接收邮件。
查询
职位编号: 42332
地址: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25楼知识产权署行政组
电话: 2961 6887 / 2961 6814
预定申请日期 2019-11-08 18:00
发布日期: 2019-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