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条件
(a)持有香港所颁授主修英国语文、英国文学、英语研究、语言学(英语为主修语言)的学士学位,或主修英语的教育学士学位(但非小学教育及幼稚园教育专科),或具备同等学历 [参阅注(i)];
(b)持有香港专上教育机构所颁授主修英国语文的教育证书,或具备同等学历[参阅注(i)];
(c)申请人如具备主修英国语文教育的高等学位,如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备同等学历,可获优先考虑;
(d)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香港中学会考英国语文科考获第3级或以上成绩,或具备同等成绩 [参阅注(ii)];
(e)在取得学位后,具备不少于 6 年于中学教授英国语文科的教学经验[参阅注(iii)];
(f)申请人如具备英国语文教育课程发展经验,在初中阶段推广以下任何一项的经验:电子学习、特殊教育需要/适异性教学或统筹与英国语文教育相关校际比赛的经验,可获优先考虑 ;以及
(g)拥有良好英语会话及书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