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专责教育主任(教育心理)主要负责以下职务-
(a) 为在学习、情绪和行为上有问题的儿童提供专业评估服务,以及向该等儿童的家长和教师提供咨询服务;
(b) 为学生辅导人员、学校发展主任、其他专责人员及教职员等提供专业意见;
(c) 在照顾学生差异方面为学校提供支援并协助其发展;
(d) 支援学校处理危机及紧急事件;
(e) 督导其他初级人员,包括二级专责教育主任、督学和助理督学,并向他们提供专业意见;以及
(f) 协助进行公营中小学和特殊学校教育心理服务的策划、订立基准和质素保证工作,以及领导有关上述服务的研究和发展工作。
聘用条款
(i) 获取录的申请人会按公务员合约条款受聘三年。合约期满后,可获考虑按当时适用的长期聘用条款聘用。\r\n(ii) 公务员职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并成为公务员。\r\n(iii)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r\n(iv) 附带福利包括有薪假期、医疗及牙科诊疗。在适当情况下,更可获得房屋资助。
薪酬及福利
总薪级表第34点(每月港币70,590元)至总薪级表第44点(每月港币105,175元) [附注(1)]
备注
(1) 顶薪点的资料只供参考,该项资料日后或会作出更改。
(2) 为广周知,经本地评审的学士学位属资历架构第5级别。虽然资历架构第5级别亦涵盖其他资历,但就是次招聘而言,只会接纳相关科目的学士学位资历。有关资历架构的详情,可浏览资历架构网站(www.hkqf.gov.hk)或致电3793 3955查询。
(3) 假如新入职员工成功通过试用或合约期而其后转为按新长期聘用条款受聘,他/她便符合资格参加公务员公积金计划(公积金计划)。政府对公积金计划作出的供款,包括强制性及自愿性供款,按累进供款率计算,供款率为合资格员工实任职级基本薪金的5%至25%,按员工按公务员条款受聘并完成的无间断服务年期递增。一般而言,当合资格员工完成三年的无间断服务年期并转为按新长期聘用条款受聘及加入公积金计划时,上述的政府供款率为15%。有关公积金计划的详情,可浏览公务员事务局网站(www.csb.gov.hk)。
(4)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5)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广告内的职位。
(6)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众多,教育局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及/或面试。
(7)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笔试/面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内的「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8) 截止申请日期临近时,网上申请系统可能需要处理大量申请而非常繁忙。申请人应尽早递交申请,以确保在限期前于网上完成申请程序。
(9) 教育局会严格按照其个人资料政策使用应征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并会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的复本。
申请手续
I. 以邮寄方式或亲身递交申请
申请表格[G.F.340(3/2013修订版)]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咨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www.csb.gov.hk)下载。
填妥的申请书,连同用以证明相关学历的文凭/证书及成绩单的副本,于二零二零年三月六日或之前送达查询地址。请勿递交任何证明文件的正本。如以邮寄方式提交申请,信封上邮戳所示的日期不可在二零二零年三月六日之后。为避免邮件过期或未能成功派递,在投寄前请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将不会派递至本局,并会由香港邮政按情况退还寄件人或销毁。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足够邮资而引起的任何后果。申请人须在申请表格上及信封面注明「申请一级专责教育主任(教育心理)职位」。
II. 在网上递交申请
申请人亦可透过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www.csb.gov.hk)作网上申请。申请人如在网上递交申请,必须于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三日或之前把其文凭/证书、成绩单等证明文件的副本,以邮寄或送交下列查询地址,信封面及所有证明文件副本上须注明网上申请编号。请勿递交任何证明文件的正本。
若申请书并非以指定的申请表格[G.F.340(3/2013修订版)]提交、以传真或电邮提交、逾期提交或没有夹附充足证明文件的申请,将不获受理。
合资格的申请人须参加一级专责教育主任(教育心理)招聘考试。只有在招聘考试中成绩及格的申请人,方会获邀参加面试(暂定于二零二零年五月下旬举行)。申请人如获邀请参加一级专责教育主任(教育心理)招聘考试,会在二零二零年三月底或之前接获邮寄/电邮通知,请确保已填写正确的邮寄/电邮地址。招聘考试预计会于二零二零年四月举行。由于核实申请人的资格需时,申请人即使获邀参加招聘考试,并不表示已符合一级专责教育主任(教育心理)职位的入职条件。申请人如未获邀请参加一级专责教育主任(教育心理)招聘考试,可视作落选论。
查询
职位编号: 42735
地址: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16楼1636室 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组
电话: 2892 6177 / 2892 5705
预定申请日期 2020-03-06 23:59
发布日期: 2020-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