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条件
申请人必须-
(a) 持有本港大学颁授的认可学士学位,或具同等学历;
(b) 在取得有关学历后,具备至少3年与行政工作相关的全职工作经验;
(c) 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考获「第3级」或以上成绩(注),或具同等成绩;
(d) 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数学科考获「第3级」或以上成绩,或在香港中学会考数学科考获「C级」或以上成绩,或具同等成绩;
(e) 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及人际关系;
(f) 具备良好的电脑知识及技能,包括办公室文书软件操作及中文打字;以及
(g) 具备优良的中英文书写和口语能力,能操流利普通话者更佳。
如资历在截止申请日期之前仍未完全符合上文(a)至(d)其中一项入职条件,申请将不获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