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务员职位

助理经理

运输及房屋局

预定申请日期: 2020-05-29 23:59
月薪$31,750
 

过往薪酬历史

过往相关职位空缺
没有相关资料

入职条件

申请人必须-
(a) 持有本港大学颁授的认可学士学位,或具同等学历;
(b) 在取得有关学历后,具备至少3年与行政工作相关的全职工作经验;
(c) 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考获「第3级」或以上成绩(注),或具同等成绩;
(d) 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数学科考获「第3级」或以上成绩,或在香港中学会考数学科考获「C级」或以上成绩,或具同等成绩;
(e) 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及人际关系;
(f) 具备良好的电脑知识及技能,包括办公室文书软件操作及中文打字;以及
(g) 具备优良的中英文书写和口语能力,能操流利普通话者更佳。

如资历在截止申请日期之前仍未完全符合上文(a)至(d)其中一项入职条件,申请将不获受理。
备注:
以前的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课程乙)「C级」成绩,在行政上会被视为等同2007年或之后的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第3级」成绩。
 

职责

就合资格第三方物流服务供应商先导资助计划(资助计划)的管理工作,提供支援服务,包括-
(a) 提供行政及秘书处支援服务以实行资助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为运输及房屋局(运输科)辖下成立的评审委员会草拟讨论文件和拟备会议记录,以便审议资助计划执行伙伴提交的建议;
(b) 检视执行伙伴提出的建议,并在有需要时要求对方澄清和提供补充资料;
(c) 监察资助计划的财务状况并拟备相关报告;
(d) 向任何相关会议提供后勤支援服务;
(e) 统筹与资助计划相关的行政报表;
(f) 处理公众查询;以及
(g) 履行主管人员指派的其他职务及职责。

(注:或须因应运作需要而不定时工作及/或离港公干。)

聘用条款

获取录的申请人将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聘用,为期一年。

薪酬及福利

月薪31,750元
受聘人如在合约期间工作表现理想、行为良好,在合约圆满结束后可获约满酬金。该笔酬金,連同政府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的规定为受聘人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所作的供款,将会相等于合约期所得底薪总额的15%。受聘人可享有《雇佣条例》规定给予而又适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产假/侍产假、疾病津贴。

备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政府是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論其残疾、性别、婚姻狀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上述职位。
(c) 非公务员职位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申请人如获聘用,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申请人并非公务员,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的规定为准。
(e)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數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參加遴选面试。
(f)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符合入职条件,无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參加遴选面试。
(g)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学歷的人士也可申请,惟其学歷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入职学歷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把修业成绩副本和证书副本连同申请表一并邮寄至下述查询地址。

申请手续

申请表格[G.F.340(3/2013修订版)]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咨询服务中心或勞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聯网站(http://www.csb.gov.hk)下载。填妥的申请表格连同完整履历表和学历及经验证明文件副本,须于下述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信封上的邮戳日期将会视作申请日期),邮寄或送交下述查询地址。请在信封面上注明「申请助理经理职位」。

资料不齐全或不清楚或没有所需文件的申请,概不受理。申请人如获选參加面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约6至8个星期内接到通知,惟此期间长短或会有变且无须事先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如获选參加面试,须在面试之前或之后参加中英文笔试。申请人如未获邀參加面试,并在截止申请日期起计两个月内没有收到任何回复,可作已落选论。

查询

职位编号: 43044
地址: 运输及房屋局的1号投递箱设于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2楼入口。
电话: 3509 7205 / 3509 7207
预定申请日期 2020-05-29 23:59
发布日期: 2020-05-15

申请摘要

助理经理
运输及房屋局
月薪31,750元
电话: 3509 7205 / 3509 7207
预定申请日期: 2020-05-29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