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專責教育主任(教育心理)主要負責:
(a)為在學習、情緒和行為上有問題的兒童提供專業評估服務,以及向該等兒童的家長和教師提供諮詢服務;
(b)為學生輔導人員、學校發展主任、其他專責人員及教職員等提供專業意見;
(c)在照顧學生差異方面為學校提供支援並協助其發展;
(d)支援學校處理危機及緊急事件;以及
(e)督導其他初級人員,包括二級專責教育主任、督學和助理督學,並向他們提供專業意見。
聘用條款
新聘為一級專責教育主任(教育心理)的人員會按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合約期為三年。合約期滿後當局會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獲取錄者亦將根據聘用條款享有各項附帶福利。[參閱附註(d)至(f)]
薪酬及福利
總薪級表第34點(每月55,850元)至總薪級表第44點(每月84,290元)。[參閱附註(a)]
附註
(a)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b)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d)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e)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f)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筆試╱面試。
(h)教育局會嚴格遵照有關個人資料的政策,使用求職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並會按要求立即提供有關政策的副本。
(i)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有意申請者必須在2013年5月27日或以前透過下列其中一個方式遞交申請表格[G.F.340(Rev.3/2013)]:
(i)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或
(ii)郵寄或親身遞交到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6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請於信封面註明「申請一級專責教育主任(教育心理)職位」。(郵寄的申請表,以香港郵戳為準)。
申請表格[G.F.340(Rev.3/2013)]可於公務員事務局網頁下載(http://www.csb.gov.hk),或可向香港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申請人須於申請表內註明申請職位的名稱,即是:「一級專責教育主任(教育心理)」。
申請人如持有香港以外學術機構所頒授的學歷,請隨申請表夾附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的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授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如在取得上述學歷前已獲取其他學歷,也應盡可能提供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方便進行學歷評審的工作。至於本地學歷,申請人亦須附上載有所修讀學位課程的主修和副修科目證明文件副本。請勿附上任何文憑/證書的正本。
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表格,必須於2013年6月3日或以前把其文憑/證書、成績單等證明文件的副本,以郵遞方式送達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6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
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書將不獲處理。逾期遞交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查詢
職位編號: 33171
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6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
電話: 28925705/28926177
截止申請日期 2013-05-27 23:59
刊登日期: 2013-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