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環境衞生師的主要職責為:-
(a)執行職業安全及健康法例;
(b)調查職業病及意外;
(c)進行職業衞生調查及流行病學研究;
(d)向業界提供諮詢服務及審閱大型的工程計劃;
(e)透過宣傳及推廣計劃推廣職業衞生;
(f)擬訂監察職業危害的計劃。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職業環境衞生師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薪酬及福利
總薪級表第27點(每月港幣47,235元)至總薪級表第44點(每月港幣95,215元)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i)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j)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人必須在截止日期或以前透過下列其中一個方式遞交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
(i)郵寄或親身遞交到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16樓勞工處人力資源組。請於信封面註明「申請職業環境衞生師職位」。(郵寄的申請表,申請日期以香港郵戳為準。);或
(ii)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的網上申請系統(http://www.csb.gov.hk)。申請人如於網上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把學歷的證書副本及成績單副本,郵寄到上述地址或電郵至recruitment@labour.gov.hk(請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書編號及申請職位名稱)。
申請表格可於公務員事務局網頁下載(http://www.csb.gov.hk),或可向香港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
請勿郵寄任何證書的正本至本處。如申請人未能提供所需的證明文件或未有完整填妥申請書,其申請書將不獲受理。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書將不獲處理。
查詢
職位編號: 36317
地址: 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16樓勞工處人力資源組
電話: 28523901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8-14 23:59
刊登日期: 2015-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