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條件
(a)持有本地大學頒授的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
(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或
(ii)在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註:就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而言,2007年前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第3級」的成績];
(c)具備極佳的中英文口語及寫作能力;
(d)具備良好的溝通技巧,能與不同的非政府機構、社區團體和公眾人士聯繫和合作;
(e)熟悉微軟Office操作(包括中英文文書處理、Powerpoint和Excel),申請者須接受中文打字測試(倉頡或速成輸入法);
(f)於取得學位後,至少有一年有關行政或項目管理的工作經驗;及
(g)熟識公共行政╱非牟利團體╱地區事務,並具備相關經驗,及╱或具備會計相關知識或經驗的申請者將獲優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