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3級或同等(註1)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或
(ii)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高級程度科目考獲E級或以上成績,及在香港中學會考另外三科考獲第3級(註3)/C級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備同等學歷;及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註3)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註:申請人須參加將於2017年11月舉行的筆試。申請人如獲邀參加筆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四至六個星期內接獲通知。由於筆試邀請或會以電郵方式寄出,申請人須於申請表格上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並有責任查閱電郵以確保邀請信妥為收悉。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筆試或其後的遴選面試,可視作經已落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