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條件
(a)持有本港所頒授的中國語文或人文學科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參閱註(i)及(ii)];
(b)持有本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
(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參閱註(iii)];
(d)已取得教師語文能力評核之任教普通話科的資格;
(e)在取得有關學位後,具備不少於7年在中學或小學教學、參與課程發展、為香港學生籌劃內地交流計劃活動及/或青年服務的相關工作經驗[參閱註(iv)];
(f)申請人若符合以下條件,可獲優先考慮:(1)具備課外學習經驗;(2)熟悉資訊科技運用及電腦操作,包括中英文輸入法、試算表及簡報軟件等[參閱註(iv)];以及
(g)申請人或須於遴選面試當天參加操作測試及/或筆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