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負責發展課程資源以延展分層支援教學模式至小學高年級及中學,主要工作包括:(i)啟動、計劃和舉辦教師網絡活動,為延展分層支援教學模式發展課程資源;(ii)參與資源發展及課程調適的校本工作會議及網絡活動會議;(iii)協助教學人員開發教學資源及試行有效的教學策略,把分層支援教學模式延伸至高小及中學;(iv)透過觀課和給予教師意見,以改善教學計劃;(v)協助學校人員就分層支援教學模式為家長進行培訓;以及(vi)協助學校人員規劃分層支援教學模式的長遠發展;
(b)指導和協助收集、整合和製作教學資源,以推動分層支援教學模式至高小及中學;
(c)加強學校及相關專業人員在推行分層支援教學模式的技巧,以支援有讀寫困難的學生;(i)提供專業的校本支援服務;(ii)舉辦全港性/專題工作坊/研討會;(iii)聯繫參與學校分享優良教學經驗及提供適切的諮詢服務,促進專業交流;
(d)與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協作,以發展教學資源及延展分層支援教學模式;以及
(e)執行任何其他獲指派的職務。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1年。
薪酬及福利
月薪55,585元
(a)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按適當情況,可享有14天年假、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及疾病津貼。(b)獲錄用者如圓滿履行合約、而期間一直表現理想兼行為良好,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0%。
附註
(a)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註明職位編號及職位名稱,例如:計劃主任(資源發展)(EDB/SE/254/18)。(b)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c)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d)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e)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f)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g)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h)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查詢地址(新界上水龍琛路39號上水廣場21樓2101室教育教局特殊教育分部教育心理服務(新界東)組)。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局,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該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查詢
職位編號: 40811
地址: 新界上水龍琛路39號上水廣場21樓2101室教育教局特殊教育分部教育心理服務(新界東)組
電話: 35472216
截止申請日期 2018-11-09 18:00
刊登日期: 2018-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