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註
(i)逾期或資料有缺漏/並未附上有關證明文件或透過傳真/電郵遞交的申請,或不獲考慮。申請人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把填妥的表格及所有指定隨附文件送抵查詢地址。(ii)「申請手續」第(b),(c)及(d)項所述的文件副本或會轉交有關專業學會,以便審核申請人的學歷是否符合成為該會正式會員/參加該會專業考試/訓練計劃的要求。(iii)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iv)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及/或筆試。(v)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上述職位。
面試:面試預計於2019年5月至7月期間在香港進行,申請人須在該段期間接受面試。政府可按其需要,更改面試的預定計劃,而毋須預先通知申請人。落選的申請人不會獲通知。如有需要,申請人可致電查詢電話查詢其申請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