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條件
(a)持有香港所頒授主修英國語文、英國文學、英語研究、語言學(英語為主修語言)的學士學位,或主修英語的教育學士學位(但非小學教育及幼稚園教育專科),或具備同等學歷 [參閱註(i)];
(b)持有香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主修英國語文的教育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參閱註(i)];
(c)申請人如具備主修英國語文教育的高等學位,如碩士或博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可獲優先考慮;
(d)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 [參閱註(ii)];
(e)在取得學位後,具備不少於 6 年於中學教授英國語文科的教學經驗[參閱註(iii)];
(f)申請人如具備英國語文教育課程發展經驗,在初中階段推廣以下任何一項的經驗:電子學習、特殊教育需要/適異性教學或統籌與英國語文教育相關校際比賽的經驗,可獲優先考慮 ;以及
(g)擁有良好英語會話及書寫能力。